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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面推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10-26 作者: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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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发〔201760号)、临沂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714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各县(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市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相关单位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推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 制定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制定《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明确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范围、内容、载体、程序、时限要求、审查机制、监督方式和保障措施等,构建分工明确、职责明晰、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运行机制。结合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重点执法领域分别制定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具体实施细则。

2. 编制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结合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执法类别、事项名称、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承办机构和办理时限等,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及时更新维护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3. 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编制《国土资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和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结合土地利用动态巡查、矿业权开采勘查信息年度公示以及测绘资质巡查等事项制定随机抽查具体实施细则。

4. 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三定规定”,编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明确执法主体机构名称、机构性质、经费来源、队伍编制状况、主体类别、执法职责和权限、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投诉举报电话等,其中依法开展委托执法的,应注明受委托组织的基本信息和委托执法协议,并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备案后予以公示。

5. 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依托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编制《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明确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在门户网站公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接受网上查询和投诉。结合行政执法证件年度审验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6. 编制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针对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重点执法领域分别编制《国土资源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明确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切实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

7. 编制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根据《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国土资源行政执法服务指南》,明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各类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承办机构、优惠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监督方式、责任追究、救济渠道、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等,方便群众办事。

8. 强化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等规定,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检查、调查等执法活动时,要按规定佩戴统一执法标识,并主动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

9. 加强窗口办事人员信息公示。明确政务大厅国土资源窗口、不动产登记窗口、信访接待窗口等固定办事场所的办事人员及窗口职责,采取佩戴胸牌标志或摆放公示牌等方式,公示工作人员单位、姓名、职务、执法种类和服务事项等信息。

10. 做好行政执法结果公示。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临沂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临政办字〔201741号)等文件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及时通过门户网站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以及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

11. 统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在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示本部门执法信息,并利用现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或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积极建立与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执法信息向公示平台即时推送。

(二)推行国土资源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 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的要求制定《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结合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等工作实际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实施细则,明确执法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以及执法记录的管理和使用等,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

2. 规范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山东省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等文件,制定国土资源行政处罚文书标准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在行政处罚中要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做好行政执法案卷的管理、保存等工作。已有行政执法信息系统的,要对照统一规范后的执法文书标准文本,完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逐步提高国土资源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信息化水平。

3. 推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结合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编制《国土资源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明确应进行音像记录的执法环节、记录方式以及应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根据省政府法制办有关规定,确定本部门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比例、标准,制定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和监督规则。

4. 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化建设。加强对国土资源政务服务平台及网络系统的应用,充分发挥其在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的作用。结合已有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和执法办案系统等,探索推行音像记录即时上传存储,实现执法全过程网络同步管理,切实提高国土资源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信息化水平。

5. 强化执法全过程记录结果运用。建立健全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加强国土资源执法全过程记录数据统计分析,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的作用。

(三)推行国土资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 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依据《山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国土资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明确法制审核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等。

2. 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力量。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应配备12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保障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开展。

3. 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结合行政执法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社会影响等因素,编制《国土资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界定各行政执法类别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

4. 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依据《山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国土资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要素清单》,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包括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超越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情形、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5. 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编制《国土资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等,完善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解决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全面系统的规范法制审核行为。

二、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710月下旬)。市局成立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推进工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制定任务分解表和工作路线图。建立联络员制度,实行每周调度,确保三项制度推行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各县国土资源局要按照市局方案中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实施方案,报当地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实施,报市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11月)。市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相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要求,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各县区局要根据市局方案要求,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及时向当地政府法制部门汇报沟通,积极做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712月上旬)。各县国土资源局要组织对本部门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125日前报市局三项制度推行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分局以及市局机关负责履行国土资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职责的所有科室单位,要认真抓好三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市局政策法规科会同有关科室单位对本系统三项制度推行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1210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综合协调。市局政策法规科、执法监察机构、审批办、不动产登记机构等有关科室单位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根据任务分工,做好三项制度工作的组织实施。办公室、督查室要将三项制度推行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财务中心、信息中心等单位做好三项制度推行中的经费保障、信息平台与执法管理系统建设等相关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土资源听证工作,加强行政执法听证场所建设,保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顺利实施。

(二)强化统筹衔接。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与“放管服”改革、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编制权力和责任清单以及省厅提出的“双基”建设等改革任务相结合,充分利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政务服务平台等载体,统筹推进三项制度建立健全。

(三)鼓励探索创新。推行三项制度工作要因地制宜,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积极探索多种模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加快形成不同地域、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侧重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全系统三项制度推行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的调度指导,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三化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要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对督导过程中发现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行为以及工作开展不力影响全系统整体推进的,及时予以通报,督促抓好整改,确保本方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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