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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

时间:2017-03-13 作者: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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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

● 审批范围 临沂市

● 申请主体 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办理条件依据《山东省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规定》(鲁国土资发 [2007]237 号)第 9 条,申请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在我国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 2、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 3、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4、符合国家的保密法律法规及政策。

● 申请材料申请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向国土资源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山东省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原件 3 份,纸质); 2、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复印件 2 份、纸质); 3、使用测绘成果的工程、项目的合同书、协议、相关批准文件等材料(原件 2 份,纸质); 4、申请无偿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交申请人主管部门出具的公函。属于各级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批准文件或经费预算。申请人首次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的,还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及复印件(复印件 2 份、纸质); 2、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 份、纸质);

● 办理时限受理时限:当场或 2 个工作日内。办理时限: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15 个工作日。

● 办理流程(一)申请 1. 提交方式 ①窗口提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 8 号,联系电话:0539— 8771611。 ②信函提交。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 8 号,邮编:276000,联系电话: 0539—8771611。 ③网络提交。网址:http://zwfwzx.linyi.gov.cn/ 2. 获取收件编号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窗口人员在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号,由申请人可当场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工作人员在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得编号,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在其通过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录入信息时,即可获取编号。网址:http://zwfwzx.linyi.gov.cn/ 3. 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对材料齐全、填写无误、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出具材料受理凭证。凭证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 ①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②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提交申请的,材料受理凭证由窗口人员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③申请人通过网络提交申请的,申请人可通过登录 http://zwfwzx.linyi.gov.cn/ 下载材料受理凭证。(二)受理 1. 材料补正 ①属于窗口受理的,受理人当场或 2 日内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作退件处理的规定。 ②属于信函、传真或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以及逾期不补正做退件处理的规定,由窗口人员以电话或手机短信形式告知申请人通过登录 http://zwfwzx.linyi.gov.cn/ 进行下载。 2. 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临沂市政务服务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0539-8771611 网络查询网址:http://zwfwzx.linyi.gov.cn/ 查询步骤 : 1. 进入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 http://zwfwzx.linyi.gov.cn/ 2. 在首页找到审批动态栏(滚动字幕实时显示审批动态,内容包括:受理编号、受理部门、申请项目名称、申报日期、承诺日期、办件状态) ( 四 ) 获取审批决定书 1. 获取方式:窗口领取或由窗口人员邮寄送达。 2. 决定书类型 :《临沂市基础测绘成果准予使用决定书》。

● 业务咨询、进度查询电话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电话:0539—8771611

● 投诉举报电话中心管理办公室:0539—877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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