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365.com网站群管理办法
为加强94365.com网站群(以下简称“网站群”)管理,确保网站群高效、安全运行,切实把网站群建设成为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渠道、在线管理的平台和服务公众的桥梁,现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切实加强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上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行政为民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网站群是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息服务的枢纽,为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向社会发布信息提供平台。
第二条 网站群建设重在内容,网上信息要体现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严肃性和时效性。网站群以发布国土资源信息为主,重点发布国土资源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动态、基层动态、业务公告、政务公开信息、用户须知以及其他与临沂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相关的信息;同时为社会公众提供国土资源局长信箱、信访投诉、在线咨询等互动交流。
第三条网站群是建立在互联网上的政务服务窗口,是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参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我局网站群三大基本功能是“信息公开、在线办事、互动服务”,依托网站群积极听取民情、了解民意,实现“政民互动”。随着近年来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的展开,人民群众不再仅仅依靠电话信访和到局信访室反映问题这两种方式,网上咨询成为了更重要和便捷的渠道。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网站群的建设、管理和维护,遵循“加强监督、服务社会、信息共享、政务公开、分工负责、及时准确、便民利民。”的原则。
第五条94365.com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是网站群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网站群建设的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局信息中心负责网站群的总体建设规划、保障协调,对网站群信息审核发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对网站群发布的重要信息进行审核。协助局机关各科室保障好本科室的子站。协助各县国土资源局子站、各分局子站建设、维护和技术指导。
第三章信息发布与管理
第七条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统一领导、严格审查、明确责任,加强监督”、“谁提供,谁负责”、“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网站群由一个主站,29个科室子站,15个县区(分)局子站构成,各子站根据需要向主站投递信息,每个子站的信息要有专人负责维护,各单位需要在子站上发布的信息必须由信息员填写“网站信息报送表”(详见附件),由科室负责人作为责任领导审签后发布。要根据《保密法》等规定,对上网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安全。信息上网单位的责任领导对上网信息文字、逻辑、内容及其真实性负责。
第八条各单位发布在子站的信息,请留存“网站信息报送表”。如果信息要投递到主站的工作动态、基层动态、基层国土所建设这三个栏目,需要市局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需要传真“网站信息报送表”,由市局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发布到主站其他栏目的信息由信息中心负责审核,需要分管领导签字,各单位留存“网站信息报送表”以备保密局检查,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即默认分管领导已经签字确认。原则上信息中心对提交审核信息的真实性不负有审查责任,也不对信息内容进行校对和编辑。
第九条建立网站群信息员联络制度。信息联络员对编报的信息应在内容筛选、文字加工、核对等环节严格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国土资源分局、市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信息联络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信息意识,并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负责各自子站的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内容、业务办理情况等重要信息的收集、编辑、发布及电子文档的建立,保证应上网信息的及时发布、更新工作。
第十条主站的在线咨询、局长信箱、信访投诉的信件处理,各单位联络员要按时登陆网站群后台查看分发到本单位的信件,本着为民服务,树立我局在群众中良好形象的目标,认真负责的对待每封来信,原则上这些信件自分发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要给出回复。
第十一条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要遵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有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网站每条信息须注明信息来源、作者。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发布,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的信息。绝对做到内、外网物理隔离。
第十四条要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复查工作,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对不按规定程序发布信息或发布信息中出现重大错误的,按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及其责任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各有关具备网站后台管理职能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做好上网信息记录等档案工作。
第四章网站栏目管理
第十五条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积极做好网站栏目内容保障工作,按照市局网站群所设栏目的要求,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采集、编辑、发布和报送信息,利用网站群切实做好政务公开、执政为民工作
第十六条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按照《94365.com网站群栏目内容保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及时进行栏目维护和信息更新。局信息中心定期组织对各单位信息上网量、时效性和访问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将通过网站电子邮箱系统,自动报送局领导、纪检监察室。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情况作为对各单位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网站安全
第十九条建立健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设备及相关信息的安全检查。要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监控,对相应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网站所有信息实行备份制度,指定专人进行备份维护,每个工作日都实行手动备份,手动备份在每个工作日下班前完成。
第二十条网站管理人员实行每日定时网上监管制度。认真开展对网络有害信息的清理整治工作,一经发现,立即删除,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系统日志保留60天以上;对违法犯罪案件,报告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
第二十一条网站系统管理人员和负有网站部分后台管理职能的信息员,要管理好系统用户口令密码,由于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要保证网站群7×24小时正常连接。如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确保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疑难故障12小时内修复(包括硬件损坏)。
第二十三条应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监管,确保信息安全。
第六章监管考核
第二十四条94365.com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国土资源局、各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市局网站群上的栏目内容保障、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等情况每月通报一次,通报标准按照附件一和附件二的要求,杜绝年底应付检查的现象出现。并将结果通过内网通知公告公布。
第二十五条各县国土资源局子站、各国土资源分局子站开发应用系统时,要做好与市局主站的技术衔接工作。市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将通过聘请监督员、组织开展网上评议等形式,对各县国土资源子站、各国土资源分局子站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一:《94365.com主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机关科室、局属单位)
附件二:《94365.com主站栏目内容保障方案》(县区(分)局部分)
附件三:《信息报送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