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自5月份该局开展“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共排查出“大棚房”1800余处,违法占地面积1300余亩。目前,拆除进度已完成86%,6月底前将实现全部拆除、复耕完毕。
原本用于农业种植大棚,被部分不法企业和人员假借设施农业之名,擅自改变用途,在大棚内建设居住、休闲等性质的“大棚房”,对耕地造成破坏,危及国家粮食安全。据了解,由于“大棚房”多建设在农业大棚内部,违法行为比较隐蔽,此前虽然多次治理,但仍时有发生。
为此,在专项行动中,天津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边清查、边整改,共出动9000余人,动用挖掘机、铲车、运输车1200余辆,对“大棚房”发现一处、拆除一处、清理一处,确保不留死角,实现还地于农。与此同时,广泛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设立警示牌、张贴公告和标语、发放宣传“明白纸”、播放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群众远离“大棚房”。
下一步,天津市将对“大棚房”进行深入细致的再清理,并举一反三,建立对设施农业项目监管的长效机制,强化系统管理和监督,形成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社会监督、齐抓共管的局面,合力保持治理“大棚房”等违法用地的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的土地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