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编码
3713000302009
权力事项名称
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审批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实施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三十六条:“对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主体
市国土局
承办机构
94365.com
共同实施部门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市县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