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事项编码
3713000302008
权力事项名称
对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审批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公民
实施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6号)第三十五条:“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实施主体
市国土局
承办机构
94365.com
共同实施部门
公开范围
向社会公开
收费(征收)的标准及依据
无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咨询电话
投诉电话
备注
市县属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