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流水号 |
20171119001 |
标 题 |
关于沂水县道托乡下村拆迁补偿事宜 |
写信时间 |
2017年11月19日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家乡领导: 本人自幼在道托乡下村长大,对家乡怀着一份深厚的感情!支持家乡大力发展新农村,由于家乡人民文化程度有限,对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政策不了解,怨声载道,大大伤害农民对政府的信任,也严重伤害了人民的感情,听闻近几周下村宅基地拆迁事宜,本人甚为焦虑! 一、咨询问题:关于沂水县对道托乡下村宅基地宅前补偿和安置事宜 二、咨询原因:不忍看到老实本分、老实巴交的乡民的悲伤表情 三、咨询目的:研读沂水县人民政府对农村宅基地的拆迁补偿政策,对比现行的补偿标准,发现拆迁补偿存在的问题。 四、咨询后对策: 向村级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沂水县人民政府、临沂市人民政府、山东省人民政府逐级信访投诉,直到问题的解决。如果投诉解决不了问题,那寻找律师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目前下村的宅基地补偿现状 1.现金补偿:补偿标准未知 2.房屋安置:满65岁以及以上分配老年房,未满65周岁的,先建议购买以后建设的楼房,如果不购买楼房,则不管你有没有地方居住,严重影响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部分农民不要钱、不要楼,请给我基本居住房屋安置权,这也是国家政策最新要求和保障。 六、本人愤慨 老百姓坚决支持习近平18大会议精神,支持新农村建设!但对未切实考虑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部分官员表示非常的鄙视,不解决、 不曝光不足以平民愤! 请家乡领导给我答疑,农村宅基地补偿政策和标准到底是什么??我不要钱、不要楼房,拆了我的房子,难道就不应该给我安置房吗?有何道理???? n n |
办理情况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处理对象 |
沂水县 |
处理时间 |
2017-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