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0825002 | ||
标 题 | 关于办理宅基地证明的咨询 | ||
写信时间 | 2017年08月25日 | ||
信件内容 | 局长您好! 1996年经大队相关人员测量画了宅基地,(建房初期,大队开具了收据,收据内容为:今收某某人建房费及水电建设费叁仟元整,落款有公章,有签字),盖房居住至今。盖房起初,就想办理宅基地的相关证书,但当时大队表示要统一办理,中间也向村大队咨询办理相关证书,但一直没有准确回复。现在已经居住近20年,还是无证居住。我想了解一下具体政策,像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我们村民的权益。大队里的相关干部,一问就是推三阻四,不知道是上面政策就是如此,还是他们自己的有什么难言之隐。现在全国都在打老虎,身在农村的人觉得,老虎打不打貌似没多大关系,真正的管理管理地方,尤其是村里的领导作风才是实事,平头百姓想办点事太不容易~ 希望相关人员能给出准确回复,平头百姓不懂什么大政策,只想保护好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忘领导能给予关注。谢谢!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建议你向纪委或检察院举报,现在不只是打老虎,苍蝇蚊子也一起拍,如果群众身边确有腐败,有关部门一定会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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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对象 | 费县局长信箱 | ||
处理时间 | 2017-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