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新征建设用地)审批
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三、受理机构: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
四、申请条件
1、供地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4、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有关指标。
五、申报材料
1、用地请示;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3、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设计批复文件;
4、经批准的投资计划;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
6、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7、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
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市政府报批请示;
10、省政府(国土资源部)批复;
11、征地两公告及市政府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12、被用地单位补偿费到位说明;
13、地质灾害评估
14、用地勘测定界图;
15、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四份)。
六、审批程序
1、受理;2、市国土资源局审核;3、市政府批复。
七、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
八、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
九、收费标准:35元/亩
收费依据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市国土资源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
办公电话:0539-87716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