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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新征建设用地)审批

时间:2016-01-13 作者: 浏览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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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新征建设用地)审批

二、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

三、受理机构: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

四、申请条件

1、供地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4、符合建设项目用地有关指标。

五、申报材料

1、用地请示;

2、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3、初步设计批复或其他设计批复文件;

4、经批准的投资计划;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选址意见书;

6、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7、单位证明(组织机构代码)

8、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市政府报批请示;

10、省政府(国土资源部)批复;

11、征地两公告及市政府对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12、被用地单位补偿费到位说明;

13、地质灾害评估

14、用地勘测定界图;

15、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四份)。

六、审批程序

1、受理;2、市国土资源局审核;3、市政府批复。

七、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

八、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内报市政府

九、收费标准:35元/亩

收费依据

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301号文

十、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市国土资源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7号)

办公电话:0539-87716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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