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94365.com网站—保护资源 保障发展!      今天是:

采矿权变更登记

时间:2017-03-20 作者: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一、事项名称采矿权变更登记办事指南
审批依据
《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山东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
、受理机构市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

、申请条件
(一)《矿产资源法》第六条(二)“已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
(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矿权人应当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一)变更矿区范围的;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三)变更开采方式的;(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的;(五)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的”。
(三)《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三条(二):“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第四条第二款“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由其审批发证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的审批”。
、申报材料
1、采矿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矿山概况说明(包括历次采矿登记情况及动用储量情况,保有可采储量情况及储量计算依据,对资源开发利用的计划等);
3、县区局对保有储量情况的确认材料;
4、矿产资源储量备案文件;
5、矿区范围图或井上下对照图;
6、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基建证复印件(验原件);
8、矿产资源补偿费缴纳证明;
9、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缴纳相关材料;
10、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11、县(区)局初审意见;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1)扩大矿区范围的变更登记申报材料与采矿权新立登记申报材料相同;
2)批准转让的,应附转让批准文件。
3)采矿权价款已处置的,应提交相应的处置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集体会审——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核——签批——发证。
、办理方式 一般程序。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和依据
采矿权使用费每年每平方公里1000元,逐年缴纳。
、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国土资源局政务大厅(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十一、联系电话0539-8053047


            下一条:采矿权新立登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