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94365.com网站—保护资源 保障发展!      今天是: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8年第70号

时间:2018-05-18 作者: 浏览次数:[ ]

【字体:  
分享到:

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18年第70

2018年5月8,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临沂沭埠岭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鲁国土资函〔2018210号)批准征收(收回)我市土地104.6971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收回)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位于河东区、经济开发区,总面积104.6971公顷,涉及九曲街道巩家村社区等2个街道9个村(社区)、4个国有单位土地。其中:九曲街道巩家村社区土地10.6217公顷(农用地7.3659公顷、建设用地3.2558公顷),褚家庄社区土地37.2649公顷(农用地29.0961公顷、建设用地8.1688公顷),李庄子社区土地6.4374公顷(农用地2.8708公顷、建设用地3.5666公顷),沭埠岭社区土地31.1730公顷(农用地21.0483公顷、建设用地10.1247公顷),赵家庄社区土地1.3548公顷(农用地1.3548公顷),杨家庄社区土地0.1519公顷(农用地0.1519公顷);芝麻墩街道指挥庄社区土地14.0422公顷(农用地10.6928公顷、建设用地3.3494公顷),徐家村社区土地1.1996公顷(农用地1.0934公顷、建设用地0.1062公顷),埠前店社区土地0.3944公顷(农用地0.1959公顷、建设用地0.0306公顷、未利用地0.1679公顷);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土地0.3105公顷(建设用地0.3105公顷),临沂市万宝工具公司土地0.0973公顷(建设用地0.0973公顷),山东省临沂市水稻研究所土地0.5826公顷(农用地0.5826公顷),中国民用航空山东安全监督管理局土地1.0668公顷(建设用地1.0668公顷)。

该宗土地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收回)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收回)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收(收回)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收回)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单位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临沂沭埠岭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函》(鲁国土资函〔2018210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收回)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洪彬;联系电话:0539-8081502

      毕重辉;联系电话:0539-6010709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8518


            下一条:临沂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8年第4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