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
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形势分析及政策研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参与编制、组织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评价;负责地质勘查成果登记;负责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监督管理;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重大地质勘查专项;协调全市地质勘查活动和处理纠纷;负责地质勘查资质的监督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负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利用的监督管理;承担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联系方式:8729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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